参观、会客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参观、会客管理,制定本制度。
1参观保卫制度
1.1凡外单位来公司参观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指派专人带队,由安全管理部门发给参观证。
1.2参观人员不得带包进入车间。
1.3参观时严禁触碰所有的运行设备,未经保卫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在生产现场、升压站内拍照。
1.4危险要害部位、检修现场,未经批准不得入内,禁止私自带人到生产现场参观。
1.5参观完毕后带队人需将参观证及时交到安全管理部门。
2会客单、参观证管理规定
2.1外来联系工作人员,要向门卫说明进公司理由,凭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在征得被会者同意后,填写会客单进入公司。离开时须持接待人签名的会客单交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出厂。
2.2来访人员要求会见运行、检修、燃料等生产一线员工,不论是公、私原因,来访者都不准进入,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或由被会见人到1门会客室见面。
2.3会客单的受访接待人员,在介绍来访者到其它部门时,应在备注栏内说明转访部门、人员,并签名,会客单只能转访签证一次。转访会客单的“离开时间”和“接待人”栏由转访接待人员签字。
2.4接受会客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把关和认真接待,不得让来访人员进入公司进行多部门、多岗位介绍业务、推销产品。非本专业、岗位相关的来访人员,不得擅自同意进公司。
2.5外来学习和实习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凭公司有关部门的证明、来者单位的介绍信、学习、实习人员的身份证、照片到厂保卫管理部门办理实习证或临时出入证。
2.6参观证由来访人员的接待部门向安全管理部门申领,参观结束后应及时退还。
2.7门卫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和人员可进行口头劝阻,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向上级部门汇报考核,不得当来访客人面和本公司接待人员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