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重庆市房管所样本
重 庆 市 房 屋
租
赁
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 别 告 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
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
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承租人租赁已被抵押、或被司法查
封或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房屋,在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所有权变
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将存在风险。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到
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查询该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
封预告登记等情况。
3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租赁各方通过合法的房地产
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租赁意愿,自愿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的行为。
5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