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工企业(公司)化工企业(公司)安安全全制制度度汇汇编编(修订)编制审核审定批准二一七年五月九日2目录目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双基)办公会制度.2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5分厂值班管理制度.30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46安全奖罚管理制度.49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51消防管理制度.5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62事故管理制度.64安全责任追究制度.71安全技术审批制度.74作业票证管理制度.7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8动火管理制度.93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第一章目的目的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第二章职责职责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第三章责责任制的制定任制的制定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所有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应根据其职能,分别制定出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制定,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公司下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批准、发布。
第七条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修订。
第四章
第四章责责任制的内容任制的内容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所要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权利、义务和具体安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及安全要求。
第九条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应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落实本岗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措施;
(四)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各类事故;
第十条公司各单位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安4全生产职责主要应至少包括以下: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四)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
第五章考核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问责制。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与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三条
第三条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条
第四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5
第二章
第二章公司公司领导领导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第五条
第五条董事董事长长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董事长是企业的总负责人,对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监督总经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全面支持总经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4、保证本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投入。
5、保证安全、环保管理“三同时”工作。
6、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企业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第六条总经总经理安全理安全职责职责
1、总经理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的总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3、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公司副职做好分管的安全工作。
4、规划、布署、组织落实、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决定。
5、采取措施保证单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8、督促生产装置、设施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三同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采取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9、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10、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2、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中层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第七条党委党委书记书记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行政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做好生产装置、技术改造设施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6
3、协助行政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单位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中层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支持行政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协助行政负责人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8、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第八条
第八条生生产产安全副安全副总经总经理安全理安全职责职责
1、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安全指示和规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安排并检查各部门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
6、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例会,根据安全发展形势,分析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负责组织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负责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双基”建设活动。
10、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经批准后,负责在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
11、组织有关单位对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人身伤害事故、人员中毒、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审核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7断总结经验。
13、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4、负责单位的消防、保卫管理工作。
第九条
第九条经营经营副副总经总经理安全理安全职责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销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销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其他物资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组织供销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5、负责组织供销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督促供销系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8、督促供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组织制定供销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当年具体工作中逐项落实。
第十条
第十条设备设备副副总经总经理安全理安全职责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设备(或机动)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设备(或机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设备(或机动)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或机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设备(或机动)职能部门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设备(或机动)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的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组织设备、检修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生产、机动(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生产、机动(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设备(或机动)、检修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8
9、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定设备、检修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基建(工程)副基建(工程)副总经总经理安全理安全职责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对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包括安全合同附件。负责组织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对工程方面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6、组织基建(工程)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基建(工程)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7、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定基建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监督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安全经费的使用。督促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资金及时到位。
3、在编制和检查经济计划工作的同时,编制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4、督促财务部门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费用,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5、负责组织财务系统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7、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工会主席安全职责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监督单位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充分支持和发挥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9
3、监督单位行政主管对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资金投入和基层单位行政主管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行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
5、保护员工劳动中的安全与职业健康,督促单位劳动条件的改善,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6、负责落实单位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9、督促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在具体工作中的落实。
10、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总总(副)工程(副)工程师师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装置(联锁)的管理,组织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负责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3、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4、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5、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7、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8、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9、副总工程师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章
第三章职职能部能部门门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人力人力资资源部安全源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组织新员工、实习、代培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考10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员工的安全、专业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3、负责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对公司员工进行各项规定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岗位、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组织做好新员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员工工种分配和调整,做好职业禁忌症人员的工作安排,认真执行有害工种轮休作业制度。
5、组织并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落实。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落实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国家规定,落实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9、根据有安全方面的条款规定,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0、依法为本企业从业人员办理缴纳工伤社会保险事宜。
11、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12、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3、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党群部安全党群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和宣传国家、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
2、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材料参与汇审,监督发放。
3、建立健全公司群监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群众监督作用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任何基层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行政主管对安全工作的奖惩。
4、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5、把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代会的重要议事日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
6、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负责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11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参加工伤医务鉴定工作,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主管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8、参加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9、协助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10、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11、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12、定期研究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13、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综综合部安全合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
2、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安排和布置接待工作,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发放。
3、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支持行政主管对安全工作的奖惩。
4、负责对临时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和安全教育,按照公司规定签发临时出入证,并做好管理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6、负责外部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有关会议、谈判、参观、检查等的接待组织,保证该工作的顺利进行。
7、协助行政主管做好人身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8、做好厂内车辆和驾驶人员等特殊工种的管理工作。
9、协助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
10、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11、参与群监工作,协助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12、参与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保保卫卫部安全部安全职责职责1
2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并监督执行。
2、负责各种参观学习、临时人员出入门岗证件检查、登记和联络,对上述人员进入生产区进行禁带烟火安全检查。
3、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4、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及活动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参加防火检查、禁烟检查,督促火险整改。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6、做好生产厂区车辆出入和安全行驶工作管理,查验驾驶人员证件。
7、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8、负责剧毒物品使用、保管、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9、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
10、负责重点部位安全生产保卫工作;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警戒保卫,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11、负责员工普法教育和全公司的治安管理工作。
12、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3、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保卫工作的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安全安全环环保部安全保部安全职责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和新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督促归口部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对领导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相关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负责督促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预)评价工作,使其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技术要求。1
36、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
7、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重要作业过程进行重点安全监督。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中毒、火灾、爆炸事故、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物资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组织做好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对公司职业卫生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11、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突出事件相关人员,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安全技术及管理办法。
12、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
14、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
15、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以及炸药、剧毒品的管理。
16、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紧急救援等消防工作。
17、掌握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
18、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设备设备部安全部安全职责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员工、临时人员、外来施工检修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培训14考核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
4、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5、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电器仪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防雷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
6、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设备大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7、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安排设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按期完成。
8、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9、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对购入的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负责。
10、负责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备品备件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参加其他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2、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13、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生生产产部安全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做法,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4、认真制定、落实系统开、停车方案,并确保开、停车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或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现场保护和组织力量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15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提交安委会研究决定。
6、负责落实操作纪律等相关管理规定,防止或杜绝发生非计划停车和跑、冒、串料等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7、负责生产事故、操作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其他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按时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9、在制定长远生产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措施,制止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做法。制定增产节约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
1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攻关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负责组织工艺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的缺陷。
12、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1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14、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5、负责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会同工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7、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项项目部安全目部安全职责职责
1、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的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按照“三同时”原则,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在制定长远技术发展计划、技术改造、增产节约措施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衔接联系、配合、交接工作。设计审查时,组织安全、环16保、消防、工业卫生等管理部门参加。
5、对工程安全质量负责,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安全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6、严格执行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考核。
7、配合监理公司要求各施工单位做好入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做好备案。
8、会同安全环保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配合公司的安全综合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公司基建期的安全管理规定。
9、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10、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1、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技技术术部安全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制定全厂开、停车方案。负责编制、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指标,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4、对公司设计改造项目的安全性负责。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提出的要求。
5、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所选工艺、设备、材料安全可靠。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检修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与试车运转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7、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的“三同时”审查。
8、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攻关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负责组织工艺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的缺陷。
9、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10、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11、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12、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17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企管部安全企管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3、督促和推进安全管理的落实,在企业管理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在企业改革中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的连续。
4、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5、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6、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财务财务部安全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等安全经费的使用。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3、在编制经济计划工作的同时,编制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审查企业经济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费用支出。
5、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投入费用,设立费用台账。
6、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7、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8、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供供应应部安全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物资的采购,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3、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18
4、贯彻执行公司有关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采购的设备、备品配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库房、储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5、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6、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销销售部安全售部安全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规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公司各类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等的销售,按照安全、环保要求装运、转运销售物资。
3、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活动。
4、贯彻执行公司有关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库房、储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5、认真履行安全包保责任,按时参加基层安全活动。
6、做好部门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工作。
7、参与研究公司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
第四章分厂人分厂人员员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分厂厂分厂厂长长(行政正(行政正职职)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分厂厂长是分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上级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3、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外来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工、转岗、调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劳动纪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6、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保证辖区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
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竞赛,定期安排分厂安全活动日,19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8、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按时上报。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深入挖掘事故资源。对本厂发生的各种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主管职能部门。并负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参与事故处理。
9、负责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0、建立分厂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负责管理安全。
12、重大检修项目及危险性大的抢修项目,要亲自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并亲自指挥或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消除隐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3、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4、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上报分厂安全问题,搞好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分厂生分厂生产产副厂副厂长长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员工执行国家、上级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车和“跑、冒、串料”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6、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大修、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工艺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员工生产技术培训和考核,检查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0、负责本单位的生产事故、操作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分厂分厂设备设备副厂副厂长长安全安全职责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企业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标准及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各类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