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直单位专项用房买卖协议书签订日期:年月日编号:住房出售单位:中船重工第七一五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住房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杭州市XX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科嘉苑幢单XX的专项用房出售给乙方,该套住房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预测绘)。
第二条经省直房改办审批(审批号:FG201)该套专项用房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其中:乙方按规定可享受经济房价面积为平方米,应付房款元;超标准按商品价计算的面积为平方米,应付房款元。最终房屋实际价格按实测面积结算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房款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四条乙方按下列第()方式支付房款。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实际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乙方必须于二一六年月日之前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
二、住房抵押贷款方式:
1、首付全部房款的%,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于__年_月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2、余款计人民币拾万仟元整在首付同时办妥抵押贷款手续,若贷款不予批准,乙方在告之不放贷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三、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一计算。
第五条乙方所购住房为现房,待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及相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等情况的,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付。
第六条在甲方按本协议列明的乙方通讯地址发出住房交付书面通知后,乙方未按通知规定期限办理交接房手续的,此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超过一个月仍未办理完毕交接房手续,可视为甲方已完成交房手续。
第七条付清全部房款后,所购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手续,由甲方办理,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证出售的专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专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领取该专用房产权证后用于办理购房人产权登记证书,领取产权证后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乙方所购买的专用房仅作住宅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经审批用于该专用房项目配套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本小区地下车位和配套用房成本未列入住宅成本,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小区属于声环境2类区。
第九条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房屋,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按协议规定交付的时间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自专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专用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专用房保修期满后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该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通过招标选定杭州XX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其他双方约定事项:本协议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合同一方因客观原因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需征得守约方同意;同时其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房屋总额2%的违约金。房屋交付的前提是乙方已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或乙方已支付完首付款及相关费用,并办理好按揭贷款手续,银行批准放贷。
第十三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别送有关单位。甲方:(盖章)乙方:(夫妻双方签名盖章)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