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告知书公司:项目工程: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实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现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或协议)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加强对隐蔽工程管理
1、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应提前(6个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工程监理到现场检查,审计处现场测量,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2、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三、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
1、技术确认。由施工方提出变更签证申请,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可行的经济的变更方案,报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2、造价分析。施工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根据变更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估算完成变更项目所需的费用。
3、学校确认。书面确认程序:工程变更单项预算在1万元以内的,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审批;工程变更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以下,由分管基建校领导审批;工程变更单项预算在5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工程竣工验收
1、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程序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先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按照滁州学院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3、验收前,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签证等应办理完毕。
五、工程竣工结算
1、送审前,施工现场必须清理完毕,所报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手续齐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对资料进行初核,审计过程中除对现有资料的补充、澄清、证明外,原则上不再补充其它新的资料;
2、所报工程结算已扣除甲供材料款、约定的下浮金额、暂列金、未施工项等;
3、积极配合审计,收到初审结果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同意校方初审结果;
4、所报工程结算价款属实,没有高估冒算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结算审减额10%以上(不含10%)的部分,由施工方承担审计费用。
六、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利用向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增加工程收益。项目开工时间:施工方项目经理签字: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施工方、监理方、后勤基建处、审计处各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