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震局值班管理工作制度为规范我局值班工作,确保地震监测、应急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人员少、地震工作性质特殊等实际,制定本局值班管理工作制度。本值班制度为我局的综合值班制度,其管理内容包括地震监测震情值班、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值班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值班在内。
一、值班方案
(一)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分两班,由当班人员负责,夜班由综合股安排。节假日期间分三班值班。具体以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方式:采用值班人员轮值交接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
二、值班人员局属各股室以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地震服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同意,方可增减或调度值班人员。
三、值班人员职责
(一)日常事务处理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担负处理正常事务的责任,不能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对所接收到的信息,应及时做好记录(包括来电时间、来电号码、来电人姓名、信息内容等);
3、值班人员对地震相关的信息、县和其他部门的通知,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4、保证发现事件报警和接到事件报告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如属我县及邻区范围内的有感并影响较大的地震,及时向北海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进行核实,第一时间报告股室领导和,采取相应地震应急措施,并于翌日上午上班前形成文字材料报股室领导,由股室领导报。
5、对上级地震部门或大量群众反应的有感以上的地震事件,按照地震应急值班流程图进行处置;
6、值班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交手续,记载好本人值班期的记录,并签名,以分清值班责任;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事务处理值班人员对办公区内安全负责,防止仪器、电脑、电视等财产被偷盗和发生雷击等安全事故。对水、电、房屋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关闭水源、灯和其他用电设施。如发生意外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三)卫生责任
1、夜间值班人员每天要利用上班前和下班后的时间,对值班室进行打扫;同时要确保厕所每两天冲刷1次。
2、值班人员各自配备被套、枕头,由各人自己清洗,并放入指定地点。对蚊帐、床单的公用物品,由值班人员轮流洗涤。
四、值班时间段的确定全体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表规定的时间进行交,不得无故推迟。遇有特殊情况,如需变动,要由相关值班人员相互协商,意见一致后报审批,方可调整。
五、值班人员的义务与权利
1、全体值班人员,从局领导到工作人员,一律平等轮值、履行值班职责。
2、值班人员的特殊岗位补贴,由综合股负责统计,于下月月初报审批;
3、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向分管领导提出有关值班条件保障的需求,确保值班基本条件;
4、值班人员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可以对其他值班人员违规、触犯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并报室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请补假问题因地震工作情况特殊,不设补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值班人员内部协调,相互调剂,时间超过1天的,由综合股同意;超过2天(含2天)的由批准。
七、其他说明
1、由于值班期间造成的事故责任,能够分清的,按照记录记载划定责任人;不能分清的,应共同承担责任,并按照责任进行处置。
2、值班期间,不准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如有违反作擅自离岗、脱岗处理,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擅自离岗、脱岗,发现当值人员有一次擅自离岗、脱岗的给予批评,取消当值人员当日值班费发放,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值班费并记录入年度考核。
3、局值班管理由综合股负责。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由综合股负责解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