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经县查处县城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确保白天和夜间的日常巡查不间断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的情况下,近期工作如下安排:
1、 10月22日-到10月24日,由水湖镇网格组和村居干部全面排查找出纯属开发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报水湖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确需拆除的违法建筑,并将研究结果上报县查处县城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 10月24日-28日,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水湖镇上报情况,全面核实当事人、相关手续、建筑年代、位置、层数、面积、结构、居住情况等,制定完善的法律文书。
3、 10月29日-11月30日,制定强拆计划,对具有开发性质在建的违法建筑以及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列 入计划,予以强拆。同时要求水湖镇网格组和村居干部要实行包户责任制,对当事人说服教育,劝说其自拆或助拆,涉及到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建设的,由部门一把手负全责,切实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经说服教育拒不自拆或助拆的,按步骤予以强拆。第二篇:近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近期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近段时间以来,我区先后以前川地区、南部经济发展带的重点建设工程和旧城改造等区域为重点,继续保持大拆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效地开展长效控管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245处,累计面积达8999
1.97㎡,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按照市控查违协调办的部署,在全 区展开了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清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1、 加力度,上措施,顺利推进前川市政广场建设工程前川市政广场位 黄陂大道以南、区政府对面,占地面积135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黄陂区第二届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目前正处 建设初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前川街牵头,区城管、国土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增加20人的巡查控管队伍,抓积极好日常的控违查违工作。尤其是认真制定了“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巡查控管工作方案,力争将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针对年初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区人民政府果断组织2次集中大拆违行动。由前川街和区城管、规划部门具体实施,公安机关协助执法,出动了拆违机械(挖掘机)1台,民工60人,共对39处各类违法构筑物进行了强制拆 除,拆除面积达1429平方米,圆满地完成了预期的工作任务,达到了制止抢建势头,有效地打击了违建行为的目的,为前川市政广场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2、 市区联动,强力出击,南湖违建得到有效控制南湖村位 滠口街南部,与江岸区一桥之隔,属典型城乡结合部,有常住、流动人口等共计万余人,土地面积
1.1万亩,以经商和蔬菜种植为主,是我市“菜篮子”工程重点基地。近年来,随着武汉市城市规划建设的向北推进,中环线、武合铁路、解放大道延长线等重点项目的先后落户,企图借征地拆迁之机牟取不法利益的违法建设越来越多,我区执法部门虽几经查处,但收效甚微。今年,区人民政府下定决心,根治这颗毒瘤。从滠口街、城管局、国土规划局、监察局、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抽调近30人 ,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驻该村,开展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 5月14日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和滠口街的执法力量,会同市公安局、城管局及江岸区城管局、江汉区城管局、硚口区城管局、汉阳区等兄弟城管局组成1300余人的综合执法队伍,出动大型拆违机械11台,在滠口街南湖村展开了我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甚至是全市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拆违行动,当天强制拆除了南湖村第一批次81处4.9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有力地打击了南湖地区的违法建设行为,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之势,净化了我区的建设环境和投资环境。此次战役结束后,滠口街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南湖村的控违专班,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长效管理。
3、 认真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件,推进长效管理工作在强力拆除的同时,我 区高度重视各类信访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有效地解决群众诉求的问题,从而推进我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1至6月份,共受理各类信访督办件61件,其中:市长专线19件、市长信箱2件、《武汉晚报》曝光1件、市局督办6件、市局控违网上信息平台群众投诉10件、区委督查室督办1件、群众来信4件、黄陂论坛网民反映7件、电话投诉11件。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上述信访督办件全部及时处置回复完毕,调查处理率达100%,回告率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武汉晚报》6月4日分别在第一版和第十六版以“大面积违建伴随重点工程疯长”为题,对我区滠口街南湖村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报道和曝光后,区委、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当即派相关单位和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回告 ,并采取一系列的控违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南湖地区的控违工作落到实处。
4、 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开展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调查登记自收到市协调办下达对我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内的 年10月1日至 年12月31日产生的违法建设开展调查登记的通知后,我区立即研究制定了《关 对全区历史违法建设进行调查登记的工作方案》(陂查违办[ ]11号),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江为组长,区协调办主任方华军、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李荣奎为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房产中心、前川街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调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调查登记的范围扩展到集镇规划区。区控查违协调办 5月31日召开了全 区各街乡镇场分管领导工作动员会,会上宣读了区政府办成立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区控查违协调办制定的《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了全区历史存量违法建设调查登记工作,明确了各街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求各街乡镇场: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二是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认真开展调查登记工作;三是要加强督办,保证登记数字的真实性,确保实效。各街乡镇场会后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要求分别召开街乡镇场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全面展开历史违法建设调查登记工作。
二、 下一步打算一是保持近段集中大拆违行动的高压态势,重点对前川地区和南部经济带重点工程项目周边的违法建设,认真筛选,仔细甄别,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批次开展大拆违行动。二是总结南湖大拆违行动经验,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协同配合,致力形成全区上下、步调一致 的强大工作合力。三是由监察部门积极主动介入,以清理调查和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当事人为线索,认真调查各地(重点是南湖地区和前川市政广场区域内)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和阻挠控违查违工作,乡村干部违规办理建房报批手续、包庇隐瞒违建事实,土地规划部门违规审批建房手续,房产部门违规办理d级危房鉴定等问题,严肃处理1-3个案件。四是迅速实施对全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历史违法建设的调查登记工作;五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加强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营造更加浓厚的工作氛围,形成更加强大的拆违声势。第三篇:九龙镇近期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九龙镇近期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市、区先 后召开的“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镇违法建设形势,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查处违法建设。上周以来,在区城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下,周密部署,严格组织,开展了打“苗头”(抢建)的行动,有效遏制了辖区内的违法抢建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8月5日至11日,在区城管分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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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日,每天出动超过500人,对红卫、枫下、何棠下、镇龙、均和、金坑等6个村的127宗违法建设实施强拆,拆除总面积10550平方米。其中,违法建设90宗、总面积8830平方米,违法搭建铁棚37宗、总面积1720平方米。另外,清拆主干道沿线广告牌265宗、总面积1106平方米,正在按“六个统一”要求安装新 的广告招牌。强拆行为治安秩序良好、社会面稳定,没有出现抗法行为。此次打“苗头”(抢建)的行动,有效遏制了九龙镇的违法抢建行为,体现了政府的权威、法律的威严和有效的行政执行力。
二、 主要工作
(一) 强力动员,明确措施。7月31日,镇党委、政府立即行动,在郭粤明副主任亲自组织下,先后召集全镇干部职工1和村两委干部参加的查控违法建设动员大会,周军副区长在会上明确提出:要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的工作要求,全面遏止违法建设,六条措施强力推进:一是发出《关 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九龙府通? ?71号),宣传到户,全面停止违法建设;二是全方位守点,实时监控抢建情况;三是实行领导包村入户,按查控违法建设的网格化管 理责任目标控违建;四是加强协调,控制源头。由交警、工商部门配合制止建材(红砖)进入辖区,同时,要求供水供电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实行断水和停电,从源头上对违建材料进行控制;五是要求有违建行为的镇村干部带头限时整改和拆除违法建设;六是对重点地区的违建目标组织强拆。
(二) 深入宣传,一线指挥。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村、社察看违建现场,并与村民座谈了解情况,广泛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村、社干部带头自觉整改,争取广大群众对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和强拆的理解和支持。强拆行动还得到省、市主要媒体的下面报道。通过宣传教育共有10户自觉对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强拆过程中,郭粤明副主任、周军副区长、徐雪峰镇长、城管分局吴飞局长、殷祚进政委、区公安局王月兴政委都亲自到一线督导工作,现场处理各种情 况,确保了清拆工作的顺利进行。总指挥周军副区长每天召集各组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掌握清拆进展情况,分析出现的新2问题、新情况,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三) 准备充分,配合密切。一是强拆前,镇城管执法队先期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发出了执法文书,区城管分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反复进行现地勘察,制定了周密强拆方案,为完成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在强拆中,参与强拆的城管、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公安、保安、施工队的各级负责人组织有序、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的全面展开;三是断电、断水措施有力,对拒不拆除的违法建设采取断电、断水,釜底抽薪,全面封杀违法建设。
(四) 群众理解,和谐拆违。在以往的强拆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群众的抵触情绪,严重的还会出现 暴力抗法,但在这次打“苗头”(抢建)行动中,面对任务重、目标多、战线长的情况下,强拆行动分为4个组10多个小组,同时展开强拆,由 前期工作扎实有效,使大部分违建者认识到抢建动机不对,对政府组织的强拆行为能表示理解,没有出现抗法行为,也没有越级上访。面对冒着烈日汗流浃背工作人员,有些群众看在眼里,也感动在行动上,主动为工作人员送水喝和送水果。
(五)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强拆中,指挥部根据各组反映在拆除加层违法建设中,屋主要求保留楼梯间的情况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是:屋主在加层违建时,将原有的楼梯间拆除重建,导致我们认为是新建要全部强拆。对此指挥部及时进行纠正,决定对加建的原有楼梯间给予保留,深受群众3好评。在整个清拆过程中,安全问题是各级领导强调得最多的,区安监局严志明局长、质监工作人 员到一线指导及各清拆负责人对此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始终贯穿清拆的全过程。
三、 存在问题
(一) 随着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的推进和广汕路的扩建,违法建设还将会时有发生,违法抢建的隐患依然存在。
(二) 部分群众对当前建房政策不理解。认为政府总是采取堵的单一方式,真正需要建房的当事人无法进行正当的报建手续建房。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贫困户等家庭在受到勒令停建后,可能聚集上访,将为基层的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压力。
(三) 基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压力大。目前镇城管执法力量薄弱,能有效依法行政的队员只有13名,面对31个村(社区)338个经济社的违法建设,同时还要30公里长的市容管理,长期的严防死守,加班加点,容易导致身心疲惫,给违法抢建带来可乘之机。
四、 下 一步工作镇党委、政府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查违成果。一是召开查违工作专题会议,分析清拆违法建设的形势,通报打“苗头”(抢建)行动的有关情况,深入对广大村民的宣传发动,研究下一步强拆计划。二是计划在下周对第二批严重的违法建设目标实施强拆,同时加强对新生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4力争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势头。三是要落实责任制,明确干部纪律,加强全力查违行政执行力,强化干部包村查控违法建设的责任意识,落实控违长效机制。 年8月11日第四篇。查处违法建设报告在09年2月我加入了湾沚新华社区查违小组中,开始了巡查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在查看了芜湖县和湾沚镇有关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文件后,并制定了一套属 自己的查违 工作计划。由 新华社区在去年全县大拆违中,在工作力度大,充分做了群众工作,并进行了大量宣传拆除违法建设有关文件。在后来解决查违时,矛盾比较少,容易解决这些出现的短暂性矛盾。对本社区每日不少 两次的着装巡查工作,制定好巡查路线。和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立即上前制止并上报城建办。(在这里我理解了为什么要在违法建设不超过1米前进行发现,这就要我们早发现早制止,最大的减少老百姓的损失。)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也要像平时一样对待,不因假日而掉以轻心。对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湾沚镇城建办的巡查车每日进行到社区主要干道进行宣传的同时,我们也在社区网站上、社区公开栏中进行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宣传。设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到防违建设中来。 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做到一户一档,公示查违领导小组,查违领导小组网络图。对 社区居民举报的违法建设,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每日下午16. 00时准时上报日报表,每周一上报反馈表,每月5日前上报统计报表。在前期工作的开展中,到社区中的每个社区居民家中进行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并对已拆的违法建设进行拍照,自己存档,做到心里有数,一方面有利 以后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让社区居民了解了从事违法建设对城镇市容的影响。目前我们社区查违工作情况稳定有序的开展着,在发现的违法建设,都是巡查中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对居民做工作让其自拆,对 一些顽固的钉子户由芜湖县市容局执法大队和湾沚镇城建办进行了强拆,强拆后对该居民做思想工作。对 社区居民的危房 处 快倒塌的情况,进行告知危房改造的具体流程。关 每日巡查记录,自己都登记在册,也充分的整理好软件材料以便查阅,巡查记录、值班安排表、每月两次的会议记录、举报信件整理等。在过去的半年时间中,我努力着开展我的工作。使违法建设没有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继续认真的巡查和宣传我们新华社区的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第五篇:违法建设查处规定违法建设查 布时间: 年10月10日【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市局办理处室:法规监检处分局办理科室:监检科审批性质:行政处罚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适用条件: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管线工程、城市雕塑与纪念碑工程未办理报建手续,未领取或改变《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违法建设情形批复期限:70立案提交资料目录(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立案基本资料(请点击打开)。
2.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申报的,应提交违法建设单位、对违法建设负有责任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检讨书(应当有三方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三方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以及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授权建设单位办理违法建设查处有关事宜的委托书;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无责任或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已不存在,由建设单位出具情况说明书并书面表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3.由城市规划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立案上报的,应当提交立案调查记录。4.个人私房的违法建设,应当提交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5.已取得《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 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应当提交有关文件及其附图、 的复印件,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提交建设用地划拨批准文件,属违法用地的,应当提交违法用地已经定性处理的资料。6.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文件及总平面图复印件。7.已批准建筑设计方案的,应当提交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8.已取得《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的,应当提交有关文件及所批准的建筑施工设计图的复印件(适用 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情形)。9.已取得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其有关文件复印件(适用 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情形)。10.违法建筑物实测地形图或《广 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复印件。1
1.绘制在1/500至1/ 现状地形图上的违法建设总平面图、现场施工图或工程竣工图一式两份及违法建设部分的现场照片,其中道路交通工程中的桥梁、涵洞工程应当提交竣工立面图外,其余不需要提交竣工立面图,管线工程均不需要提交竣工立面图。1
2.涉及白云山风景保护区规划控制、航线净空控制、文物保护等专业管理问题的,应当提交相应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1
3.租赁土地的,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14.有加层违法建设的,应当提交有相应当设计、勘测资质的单位对加层部分出具的结构安全技术鉴定书。15.1992年8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建设应当提交该项违法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书》和《广州市配套设施建设费缴费证明书》及《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16.1997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建设应当提交违法建设工程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违法建设当事人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市政配套费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对原件);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还应当提交《商品房销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按照违法建设所在的建筑工程高、中、低档价格各一份)。17.如违法建设单位曾更名,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核对原件;其余文件的复印件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根据有 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将依法予以撤销。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当核对原件;其余文件的复印件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表格:违法建设查处业务立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