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审计必须报告的内容
_____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月日登记的开办资金为元,截至年月日止,净资产合计元,其中:非业务用资产元;实际已形成损失资产元,其他不可用于开办资金的资产元。可用于开办资金登记的实有资金为元,较年月日登记的开办资金增加(减少)元,增(减)%。
截止年月日,贵单位对外投资元;对外担保元,未决诉讼涉及金额元。
其他与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有:------------------------;--------------------;------------------------。
说明: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不包括下列资产:
(一)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
(二)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
(三)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
(四)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
(五)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