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小学贫困寄宿生入住及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根据国家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2、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
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及学校离家较远必须在校住宿的学生。在评审时,优先考虑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上年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生活费补助标准按小学每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00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成立评议领导组,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组长:唐(校长)
副组长:雷(总务主任)
成员:邹(工会)
付飞(教务主任)
甘(村支书)
李(村主任)
黄(一年级班主任)
杨(二年级班主任)
田(三年级班主任)
刘(四年级班主任)
卢未(五年级班主任)
昌(六年级班主任)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申请。
学校组织各班级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印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批表表》,审批表和要经所在村村委会和乡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
2、评审。
各班评议加注意见后交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审批表和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3、公示。
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4、申诉。
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填写《印江县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花名表》,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和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县计财股。
6、档案管理。
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书、《审批表》、《花名册》、会议记录、生活补助签字名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三年。
四、注意事项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事关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助学,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补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补助的贫困学生身上。需注意以下几点:
1、优先考虑贫困寄宿生(不说学习优劣)。
2、由于学校条件,不鼓励离学校1公里内的学生在校住宿,不考虑学生享受生活补助。
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定期对贫困寄宿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上报。
杨柳小学
20__年3月1日
杨柳小学贫困寄宿生入住及生活补助
杨柳小学20__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