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拆后赔偿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从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被拆迁人先申请复议后起诉的,则是从被拆迁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内。
法律分析
强拆后赔偿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从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被拆迁人先申请复议后起诉的,则是从被拆迁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该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内。
拓展延伸
强拆赔偿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强拆赔偿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指在强拆事件发生后,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时间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强拆赔偿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6个月。具体计算方式为,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6个月。然而,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受害人因故无法及时提起诉讼,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因此,强拆赔偿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
结语
强拆赔偿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从被拆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被拆迁人先申请复议后起诉,则是从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十五日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因此,在确定强拆赔偿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时,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