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维权被他人语言辱骂的问题,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或证人证言取证。文字辱骂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留下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1025条,侮辱他人名誉权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他人进行语言侮辱可受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行为涉及恐吓、诽谤、陷害、威胁、侵犯隐私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被他人用语言辱骂该怎么取证才能维权
1、被他人用语言辱骂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取证据维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如果是文字辱骂的,取证就会比较简便。如今常见的文字辱骂方式主要有发送手机短信、微信、腾讯QQ或者张贴告示等,这时候留下相应的记录即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二、语言侮辱是否属于违法
语言侮辱是属于违法的。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进行语言侮辱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结语
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或者依靠证人证言,可以维权并取证被他人用语言辱骂的情况。对于文字辱骂,如手机短信、微信、QQ、告示等,保留相应记录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他人进行语言侮辱的,可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轻的可处罚款,情节重的可处拘留。同时,还存在其他行为如恐吓、诽谤、侵犯隐私等也可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九条县级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