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修路强拆村民房子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强拆行为将受到法律责任。征地需制定详细方案和公告,村民应依法配合征地工作,否则房屋可能被合法强拆。
法律分析
一、根据规定乡村修路强拆村民房子违法吗?
乡村修路强拆村民房子是违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二、乡村修路强拆村民房子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部门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要征收土地,征地之前是必须要制定详细的征地方案的,而且也要出台相应的征地公告,若部门的征地程序是合法的,村民也应该依法配合征地工作,否则房子有可能被依法强拆。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乡村修路强拆村民房子是违法的。法律明确规定,在实施房屋征收时,应先补偿后搬迁,并禁止采取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给予警告、追究错案责任、处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无论征收土地的原因如何,征地程序合法与否,村民应依法配合征地工作,避免房屋被依法强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