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1、债权转让被,不得转让的是特定合同的合同权利,主要是因为合同性质决定了合同权利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一种是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一种是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
2、依照当事人约定,债权转让被。当事人在订合同时可以对权利的转让做出特别的约定,禁止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只要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共道德。
3、依照法律规定,债权转让被。如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经批准及全国企业性减半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