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留置条件是依据我国监察法规定,包括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伪造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的人员也可被留置。
法律分析
监委留置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会员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包括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四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拓展延伸
2023年监察委员会留置条件的最新规定对被羁押利保障有何改进?
2023年监察委员会留置条件的最新规定对被羁押利保障有了显著改进。根据最新规定,监察委员会在实施留置措施时,将更加注重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规定明确了留置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要求,确保只有在必要情况下才能采取留置措施。其次,规定了留置期限的,避免了过度羁押。此外,规定了被羁押人的权利,包括与律师会见、家属探视、医疗保障等方面的保障。同时,监察委员会还加强了对留置过程的监督和审查,确保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这些改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被羁押人的权利,提高了监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结语
监察委员会留置条件包括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等情形。根据最新规定,2023年监察委员会在实施留置措施时更加注重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了留置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要求,了留置期限,保障了被羁押人的权利。同时,加强了对留置过程的监督和审查,提高了监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公布):第三章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第十七条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中国党机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关、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中选择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维护和法律的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依法确定监察官的等级设置、任免、考评和晋升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