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时,需要先偿还抵押贷款,然后过户到非本人名字下,接着交综合地价款和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最后,到建委办理过户手续,并交印花税和土地出让金。整个过程需要准备交易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文件,并且契税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
法律分析
1、偿还抵押贷款
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时,您需要先偿还贷款。具体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时贷款购买的房子,请前往银行提前归还贷款。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2、下户口
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3、交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如果大于90平按当地的契税规定收取。
4、着手准备办理
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原件复印件(指的是一次按2600交易的)、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5、实际操作
到建委去。一人先到咨询台领取表格,另一人排契税队伍,领取后直接排过户队伍,先排再填表。因为人很多,契税交完后,交印花税,再交土地出让金,双方到过户柜台办理过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都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购房合同等。
2. 核实购房资格: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供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其具备购房资格。
3. 签署购房合同:核实购房资格通过后,申请人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
4. 缴纳购房款:申请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格,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
5. 办理房产登记:申请人完成购房合同签署和付款后,向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房产登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6. 领取房屋钥匙: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领取房屋钥匙。
7. 迁入新址:申请人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迁入新址并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应在购房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当地规定,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