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了租房合同没有做备案该如下:
1、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复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
2、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从这两部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来看,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但在目前的民事活动中,很少有当事人按照规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