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30 02:02:57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导读法律分析: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3、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