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2019年成都地区产假工资标准和相关。产假工资标准包括产前假、产假和生育津贴。产前假按八成发,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四川新计生条例规定,符合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0天护理假。此外,上班哺乳假是指女职工在宝宝出生后一年的工作日内,每日为其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
法律分析
一、2019年成都地区的产假工资标准
1. 对于已经成功保胎的员工,其工资将按照病假标准发放。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因此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二、产假天数
1、四川新计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2、给予其配偶20天护理假(陪产假)。
产前检查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作期间休息
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作期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等。
上班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女职工在宝宝出生后一年的工作日内,每日为其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产假和护理假。其中,孕期产假为98天,产假期为158天,护理假为21天;哺乳期产假为128天,护理假为12天。
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成都市的产假天数为158天,配偶护理假为20天。这一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保障女职工权益的体现。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单位往往忽视了女职工的权益,未能按照规定的产假和护理假给予假期。针对这一问题,女职工应当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合理安排员工假期,确保员工享受到应有的产假和护理假。
结语
2019年成都地区的产假工资标准及产假天数和产前假等相关规定已经详细说明。对于已经成功保胎的员工,其工资将按照病假标准发放;产前假按八成发,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四川新计生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20天护理假(陪产假)。此外,女职工在宝宝出生后一年的工作日内,每日为其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