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主要讲述了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测绘费。契税和房屋面积有关,个人所得税和房产证年限有关。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公证的情况包括继承房产、遗嘱人和赠与房产。二手房房产过户流程包括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和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分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2.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卖方;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住房:缴纳房款的1%;
3.印花税:缴纳人:买卖双方;不论房产证年限与房屋面积:双方各缴纳房款的0.05%;
4.测绘费:测绘费缴纳人:买方;缴纳费用: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缴纳人:买方。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有哪些需要公证
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三、二手房房产过户流程
二手房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拓展延伸
在我国,房屋过户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为了确保过户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房屋过户公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过户时需要办理以下公证:
1. 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过户时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公证,以确保过户后的新任业主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2.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如果房屋在过户前还有租赁合同,则需要办理租赁合同公证,以确保租赁关系在过户后得到妥善处理。
3. 房屋抵押合同公证:如果房屋在过户前有抵押合同,则需要办理抵押合同公证,以确保抵押关系在过户后得到妥善处理。
4. 房屋过户公证书:过户时需要办理房屋过户公证书,该证书由公证处出具,用于证明房屋过户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房屋权属状况等。
5. 继承公证:如果房屋的过户涉及到继承,则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以确保继承关系在过户后得到妥善处理。
6. 委托公证:过户时可以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过户的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的差异,房屋过户时需要办理的公证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过户前,应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需要办理的具体公证手续。
结语
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按照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测绘费的规定执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公证。二手房房产过户流程包括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核实成交价格、缴纳税费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