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过户费的时间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买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房屋过户需要办理的程序包括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和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等。如果需要办理委托公证,可以在公证处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面签委托书。
法律分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过户费由哪方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买卖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1.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2.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也可对此协商解决,如果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房屋过户费,也并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二、房屋过户需要办理多久
房屋过户需要的时间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产证办理需要30个工作日,并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去哪里办
房屋委托公证委托书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没有原件提供复印件一般也可以;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面签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不用前往。
拓展延伸
过户费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时,由卖方支付给买方的费用。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过户费由卖方承担,但双方可以约定由买方承担过户费。
过户费的计算方法为:房屋买卖过户费=房屋总价×过户费比例。过户费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房屋总价的0.3%至0.5%不等。如果房屋价格较高,过户费比例也可以适当提高,以增加卖方的压力,促进房屋尽快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过户费由卖方承担并不意味着买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在实际操作中,买方还需要承担房屋的契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过户费、契税和印花税等费用加起来,可能比房屋总价还要高。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费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过户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过户费按照相关规定,房屋买卖过户费由卖房人承担。买卖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过户费用的承担问题。房屋过户需要的时间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过户委托书公证可以在公证处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