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设赌场犯罪应处刑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其他个股东如知情也构成犯罪。开设赌场的方式有设立场所和建立网站。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或以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他向个股东如果知情,则构成共同犯罪,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退还赌资对刑事责任是否具有减免效果?
退还赌资对刑事责任是否具有减免效果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退还赌资可能被视为一种积极的行为,显示出对错误的认识和悔过的态度,从而在法庭上产生一定的影响。一些法官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将其作为减轻刑事责任的因素之一。然而,退还赌资并不能完全抵消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刑法体系更多关注的是犯罪的性质、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因此,退还赌资可能只是减轻刑事责任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适用来确定。
结语
开设赌场犯罪涉及严重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等处罚。对于个股东如果知情,也会构成共同犯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实体场所和网络网站两种形式。退还赌资是否能减轻刑事责任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法庭可能会考虑此因素,但其并不能完全抵消犯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具体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