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公司和劳动者共同签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交付一份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和解除后的附加义务等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凭证,合同条款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要求协商确定,可咨询律师进行合法界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是公司一份自己一份吗?
劳动合同是公司一份自己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持有一份合同,无论合同在现在的用人单位、还是劳务公司,都有权要求单位交付一份合同。
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需要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来进行的,特别是有关合同的条款和内容,是需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要求来协商认定的,对相关事项中有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结语
劳动合同是公司一份自己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交付一份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凭证,如果合同未能签订,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仍然能够得到维护。合同条款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要求进行协商,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进行合法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