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处理方式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此外,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两者在主体、时机和内容上存在差异。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准备一份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其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事实和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只有两个区别。首先,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其次,时机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它们在劳动纠纷调处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文件,它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何时解除。而离职证明则是由劳动者出具的证明自己已经离职的文件,它证明劳动者已经离开了用人单位。因此,这两种文件在劳动纠纷调处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结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处理方式包括准备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工会以及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在于主体和时机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