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对方会收到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通知一般在三天内以信函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必须在十五天内执行。
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2、人民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执行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限期履行义务;
4、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的,执行员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5、执行员执行完毕后,制作执行裁定书送达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6、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时,执行员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执行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等,直至执行完毕。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是会收到执行通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