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的方法: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一、什么是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有效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3、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6、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二、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处理方式为:原告已经将债权合法转让的,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应当申请撤诉;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可以决定是否重新起诉或与原被告协商解决。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三、什么时候适用债权转让的通知期限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应当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