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段内容描述了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5、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6、抗拒铲除的。
法律分析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
2、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3、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4、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5、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6、抗拒铲除的。
拓展延伸
毒品种植罪行的判断依据
毒品种植罪行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种植毒品原植物:毒品原植物是指用于生产、提炼、加工毒品的原材料,如大麻、可卡因、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数量:种植、贩卖、运输、走私毒品数量大的,构成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质量:种植、贩卖、运输、走私的毒品,应当具有足以构成毒品使用、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罪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构成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
4.目的: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用于生产、提炼、加工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毒品种植罪行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数量、质量以及目的。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毒品犯罪。而数量、质量、目的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认定。
结语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无论是数量大小,还是种植面积大小,都可能涉嫌犯罪。如果被机关发现,应予立案追诉。对于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情况,以及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的情况,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七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的;
(二)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四)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面积较大,尚未出苗的;
(五)经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六)抗拒铲除的。
本条所规定的“种植”,是指播种、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种子等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株数一般应以实际查获的数量为准。
因种植面积较大,难以逐株清点数目的,可以抽样测算每平方米平均株数后按实际种植面积测算出种植总株数。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