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庭后可提交新证据,包括一审中新发现的证据和一审期间无法提供的证据,以及二审中一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和一审未获准调取但二审认为应准许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应在一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新证据。
法律分析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拓展延伸
提交新证据的规定:程序、要求和
提交新证据的规定涉及一系列程序、要求和,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根据司法制度的规定,当一方希望提交新的证据时,通常需要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提交。法庭会评估证据的相关性、可信度和法律适用性,以决定是否允许其作为案件的一部分。同时,还存在一些,如时间、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要求等,以保护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因此,在提交新证据时,当事人应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并注意可能存在的,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法律性。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开庭后仍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经人民准许但在延长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但二审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时,应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