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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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30 07:11:16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举证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举证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