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什么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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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30 07:22:51
离婚诉讼有什么顾虑
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顾虑。1、首先提出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利判决。2、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3、无法争取到子女抚养权。4、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其他顾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导读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顾虑。1、首先提出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利判决。2、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3、无法争取到子女抚养权。4、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其他顾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顾虑:
1、首先提出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利判决;
2、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3、无法争取到子女抚养权;
4、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其他顾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有什么顾虑
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顾虑。1、首先提出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利判决。2、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人民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3、无法争取到子女抚养权。4、离婚诉讼时有如下常见的其他顾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