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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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6-30 07:20:35
济宁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规。国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物业费一般根据指导价的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规。国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物业费一般根据指导价的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规。国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物业费一般根据指导价的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
法律客观:
根据《济南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一、等级收费标准,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各类物业和县(市)高层公寓、高级住宅、别墅、写字楼、综合楼、商厦、酒店、工业园等物业管理收费。二、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一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50一0.80元;二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40一0.60元;三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25一0.35元;四级,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0.15一0.25元。装有电梯的住宅,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乘梯手续,常住人员每人每月5元,临时乘客单程每人每次0.10元。
济宁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规。国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物业费一般根据指导价的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