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别人签别人名字需谨慎,有授权才免责;私自代替签字违法。合同出现问题,签字方以非本人签名抗辩,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违法,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代理权代理行为需被追认,否则无效。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知情或应知代理权无效,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法律分析
帮别人签别人名字责任情况如下:得到授权帮别人签字的不担承责任;没有委托人委托、授权,私自代替签字,是违法的行为。合同出现问题了,对方要起诉,而被签字的这方,以合同不是自己签的为由进行抗辩,那合同将被认定为尚未成立,这合同就失去了意义。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具有违法性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四十五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结语
帮别人签别人名字需谨慎,授权签字方不承担责任;未经授权私自代替签字,属违法行为。若合同发生问题,对方起诉时,被签字方可以合同非本人签署为由进行抗辩,使合同失去效力。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相对有效合同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1条,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被追认则无效。相对人知情或应知行为人无权代理,各自承担过错责任。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行为或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5条,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六条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完成电子支付后,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用户提供符合约定方式的确认支付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五条 用户在发出支付指令前,应当核对支付指令所包含的金额、收款人等完整信息。
支付指令发生错误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造成用户损失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支付错误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