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段落讨论了饮酒上班死亡是否算工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在职工上班期间因为饮酒导致死亡,如果是由于醉酒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工作中死亡,死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关于饮酒上班死亡是否算工伤的问题
不算。如果在职工上班期间因为饮酒导致死亡,如果是由于醉酒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死亡怎么赔偿
工作中死亡,死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从以上的这些内容来看,饮酒上班死亡且是造成醉酒的情况下死亡是不算工伤的,这个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即醉酒或者吸毒死亡的,是不能够认定为工伤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关于饮酒上班死亡是否算工伤的问题,需要查看具体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即饮酒属于非法行为,并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范围之内。其次,对于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认定为工伤。但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饮酒或者吸毒等行为的影响,导致本身受到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饮酒上班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结语
这段话总结了关于饮酒上班死亡是否算工伤的问题以及上班死亡如何赔偿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饮酒或吸毒导致死亡时,不属于工伤范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而工作中死亡时,死者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