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商标相似度的判断以公众注意力和商标知名度为标准,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相近即认定为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商标、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同时,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帮助他人侵权行为、给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也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达到多少比例会构成侵权,但是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度高的文字图案注册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判定商标相似,应该以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还应该考虑商标的知名度。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对于商标相似的认定,应以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考虑商标的知名度。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则认定为相同的外观设计;如果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同,则认定为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如果主要设计部分或要部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则认定为不相同的外观设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更换注册商标并投入市场等。以上是对商标侵权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