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
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未实际履行履行地管辖吗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实际履行的合同能否解除
成立的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撤销合同需要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未实际履行的合同成立吗
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经签字的情况下,未被履行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生效的。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