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30 07:33:39
行政处罚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严格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证据不可能瞬间消失或灭亡,如案情较简单清楚,可采取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和勘验笔录等形式去收集、证明和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不必非要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导读法律分析:严格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证据不可能瞬间消失或灭亡,如案情较简单清楚,可采取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和勘验笔录等形式去收集、证明和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不必非要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法律分析:严格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证据不可能瞬间消失或灭亡,如案情较简单清楚,可采取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和勘验笔录等形式去收集、证明和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不必非要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行政处罚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严格适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证据不可能瞬间消失或灭亡,如案情较简单清楚,可采取调查笔录、视听资料和勘验笔录等形式去收集、证明和认定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不必非要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