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此外,对于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法律分析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新规截止期限由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标题:小微企业印花税优惠政策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小微企业可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降低其运营成本,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
首先,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比例减半的印花税税率。根据《印花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税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至万分之三。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微企业,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对于月销售额超过200万元但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这一政策旨在帮助小微企业降低税负,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其次,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印花税免税政策。根据《印花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微企业,在规定的应税凭证上所载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印花税。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降低其运营成本。
总之,小微企业印花税优惠政策有助于降低其运营成本,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在享受这些政策的同时,小微企业也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合规经营,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结语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同时,对于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增值税。此外,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三章 应 纳 税 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