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十级伤残应按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给予赔偿金,一般按20年计算。劳务外包员工受伤后,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需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员工可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工伤赔偿费用。若责任推卸,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劳务关系十级伤残应该怎么赔偿
劳务人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的,给予伤残赔偿金,依据受诉到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一般按20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劳务外包员工受伤由谁负责
按规定,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受伤后,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并且,员工可以主张以下的工伤赔偿费用: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
7、护理费;
8、工伤伤残待遇;
9、工亡待遇标准。
若发现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都推卸责任的,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找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协商;
2、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3、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结语
劳务关系十级伤残应按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依据当地居民收入标准计算赔偿金,一般按20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务外包员工受伤后,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应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员工可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工伤赔偿费用。如发现责任推卸,可协商、投诉、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