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般情况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例如买卖次数多、涉及证件件数多、金额大,或者购买目的与动机不纯等,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买卖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以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三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量刑标准是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
综上所述,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