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电话和姓名怎么起诉?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30 14:06:31
只有电话和姓名怎么起诉?
律师解析。双方律师是可以互留联系方式的。但是建议提前和律师沟通清楚,以免出现误解。另外,如果要委托律师处理,要签订合同,否则律师不能以你的名字进行商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导读律师解析。双方律师是可以互留联系方式的。但是建议提前和律师沟通清楚,以免出现误解。另外,如果要委托律师处理,要签订合同,否则律师不能以你的名字进行商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律师解析:
双方律师是可以互留联系方式的。但是建议提前和律师沟通清楚,以免出现误解。另外,如果要委托律师处理,要签订合同,否则律师不能以你的名字进行商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只有电话和姓名怎么起诉?
律师解析。双方律师是可以互留联系方式的。但是建议提前和律师沟通清楚,以免出现误解。另外,如果要委托律师处理,要签订合同,否则律师不能以你的名字进行商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