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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是不是可以撤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30 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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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是不是可以撤销

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一、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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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一、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

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

一、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前给的聘礼可以退么?

婚前聘礼一般不可以退还,但是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退还聘礼,后面两种情形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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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赠与是不是可以撤销

婚前财产赠与如果是属于彩礼的,则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撤销,否则不可以撤销。(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最终离婚了。(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终离婚了。如果不具有彩礼性质的,则在赠与财产尚未发生转移时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女方了,则不可以撤销。一、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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