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贷款额度、周转信贷协定、补偿性余额和借款抵押等。短期借款的期限为一年以内,即对月对日再减一天。短期借款有多种类型,包括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法律分析
一、明确短期借款所需的条件
短期借款需满足以下规定:
1.贷款额度,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无担保贷款的上限。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但根据情况也可展期1年。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
2.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3.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4.借款抵押银行向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发放贷款。
5.偿还条件有到期一次偿还和在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两种方式。
二、短期借款的期限是多久
短期借款是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即对月对日再减一天(在对月对日的前一天)。短期贷款的档次有2个,分别是半年期(含)和一年期(含),基准年利率分别是:5.58%和6.12%。
超短期贷款银行仍可以办理。但具体是否办理,要看当地银行是否认为该业务有利可图。一般来说,个人贷款是不会做超短期的,只有公司贷款,且金额相对较大的,银行才愿意做超短期贷款。
三、短期借款有哪些类型
短期借款有以下类型:
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
2.临时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
3.结算借款。
4.票据贴现借款。
5.卖方信贷。这种借款应按货款收回的进度分次归还,期限一般为1至2年。
6.预购定金借款。商业企业为收购农副产品发放预购定金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
7.专项储备借款。商业批发企业国家批准储备商品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
结语
短期借款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贷款额度、周转信贷协定、补偿性余额和借款抵押等。短期借款的期限为一年以内,即对月对日再减一天。短期借款有多种类型,包括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办理超短期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