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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6-30 2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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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等。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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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等。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等。

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其一,性质不同。再审申请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民主权利,申诉是当事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其二,条件不同。申请再审有时间和管辖等条件限制,即当事人必须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申诉既无时间限制,也没有管辖权的限制,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还可以向检察机关及其他机关申诉。

其三,效力不同。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只是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发现裁判错误的一种渠道。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低保户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该内容由 周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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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等。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1)应当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认为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5)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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