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内容,包括进入执行阶段的再审申请和申请再审的条件、通知立案的时间限制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如果他们发现确有错误,就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一、进入执行阶段怎样申请再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也可以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申请再审几天通知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按规定是三个月内应当受到通知,具体一法院为准。
拓展延伸
抗诉的是什么意思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结语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进行监督。如果他们发现确有错误,就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入执行阶段也可以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申请再审几天通知立案,具体一法院为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