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的流程和要求。申请人需填写申领登记表并提供户口簿,如有错误或损坏需及时更正或换发新证。未满16岁的申请人也可申请新证。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需在身份证中记录住址变动。办理期限为60日内,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没户口本能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身份证办理:户口本是否是必须提供的材料?
在办理身份证时,户口本是否是必须提供的材料是一个常见的疑问。根据最新的规定,户口本不再是办理身份证的必备材料之一。根据《居民身份证法》修订,现在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照片等基本材料即可。户口本作为一个常见的身份证明文件,虽然不再是必须提供的材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户籍迁移、户口注销等情况下,可能还是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辅助材料。因此,如果您办理身份证时没有户口本,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结语
根据最新的《居民身份证法》修订,办理身份证时不再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必备材料。只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和照片等基本材料即可。户口本仍然作为常见的身份证明文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如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