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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以追诉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3 01: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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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以追诉吗

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不可以追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案件过了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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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不可以追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案件过了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不可以追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案件过了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信用卡诈骗的表现行为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四)、进行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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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以追诉吗

信用卡诈骗过追诉期还可不可以追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案件过了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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