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工龄和病假期间的长短有所区别,同时根据工龄和病假期间的长短也确定了疾病救济费的发放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职工将享受不同的待遇,包括退休、退职待遇或者维持劳动合同。单位在职工生病住院时,需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在此期间保护职工的利益,待遇的发放也与职工为单位贡献的年数有关。
法律分析
一、职工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什么
职工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二、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
2、伤残待遇:
(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在单位生病需要住院的情况也不一定就是和工伤有关而需要让单位全权负责所有的费用的,也可能是职工自己不是工伤却生病而单位也需要给一定的医疗期并在此期间保护好他们的利益的情况,而能够给待遇也是基于他们为单位贡献的年数而定的。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职工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对于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职工,根据工龄的不同,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而对于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发。此外,对于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应按照一定标准计发。劳动能力鉴定方面,职工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而伤残待遇则根据鉴定结果的级别而定。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在单位生病需要住院的情况并不一定与工伤有关,单位在此期间需要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保护职工的利益,而待遇的给予也基于职工为单位贡献的年数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