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银行借新还旧具体法律规定:
1、以新贷偿还旧贷,银行应该严格按照会计处理程序的规定划转款项,即新发放贷款先进入借款人帐户,然后由借款人出具转帐支票清偿到期贷款,严禁无借款人划款手续的前提下由银行直接扣收。
2、贷款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但需要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
3、按照最新规定,对企业类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累计不得超过三次,第一次办理至少归还原贷金额的10%,第二次办理至少归还原贷金额20%,第三次办理至少归还原贷金额30%。每次借新还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4、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该规定落脚点在于对保证责任的认定,但也昭显了司法机构对以新贷偿还旧贷这类行为予以认可的倾向性态度。
借新还旧贷款的合同效应:
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4、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虽然银行借新还旧是一种可以采取的贷款方式,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也需要在银行贷款的利息计算和还款期限等方面严格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以保障资金安全和贷款风险的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按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