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是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诉讼活动。公诉中不起诉的程序包括制作决定书、宣布送达、解除扣押冻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复议复核公安意见、复查申诉。被害人可向法院起诉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公诉中不起诉的程序如下: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此外,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公诉机关对于不起诉的决定有哪些因素和考虑?
公诉机关在决定不起诉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和进行综合评估。首先,他们会审查案件的证据是否充分、可信,以及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其次,他们会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评估是否有公益诉讼的必要。此外,他们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情况、悔罪态度和是否存在立案时效等因素。公诉机关还会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综上所述,公诉机关在不起诉决定中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稳定。
结语
公诉是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活动。公诉中的不起诉程序包括制作决定书、宣布和送达决定书、解除扣押冻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复议复核公安机关意见、复查被害人和被不起诉人的申诉等。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公诉机关在决定不起诉时会综合考虑证据充分可信、法律问题、犯罪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公益诉讼必要性、犯罪嫌疑人人身情况悔罪态度立案时效等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判例,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