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假期
军队文职享受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文职特殊假,不安排值班即可正常休息。
探望配偶:
探望配偶方面,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共计30天,加路途。
探望父母:
1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共计20天。当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两年给假一次,共计45天;
2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共计20天。加路途。
此外,文职人员如果是在部队所属的高校工作,除安排值班以外,也可享受跟其他普通高校一样的寒暑假。
【军队文职人员出境】
1 文职人员可以利用休假探亲时间出境旅游,每年不超过两次;
2 涉密岗位文职人员不得因私出国(境),其他文职人员确需因私出国(境)的,应当在规定的休假、探亲时间内安排;
3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审核后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出境入境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文职人员因私出国(境),不得暴露本人的军队人员身份。
法律依据:
《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二)文职人员基本信息;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五)岗位纪律和岗位工作条件;
(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待遇;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情形;
(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和争议处理;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聘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