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是所有共犯都有权向证人提出质询。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才会授予共犯这种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共同犯罪的共犯参加庭审,有权向证人提出质询。”
2.但是在该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况下,共犯没有这种权利,即:“共同犯罪的共犯中,被害人的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辅助人员和代理律师,有权向证人提出质询。”
3.此外,在共犯中,如果有人被判定为从犯或者共同犯罪的从犯,则该人没有向证人提出质询的权利。
因此,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是否所有共犯都有权向证人提出质询,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